关于提高我市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心得棋牌
发布时间:2023-02-28 15:57信息来源: 芜湖市民政局阅读次数:编辑:向世旭 字体:【 】
各县市区民政局、财政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财政局,三山经济开发区人社局、财经局:
为加强全市孤儿保障工作,经市政府同意,决定提高全市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保障标准
全市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在现有基础上,增加300元/人·月。提标后,我市机构集中供养孤儿生活保障标准不低于1850元/人·月,社会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保障标准不低于1450元/人·月,新标准从2023年1月起执行。
二、资金保障
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资金来源和分担比例按原渠道解决。
三、有关要求
(一)各地要统筹做好资金的筹集工作,加快资金拨付进度,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二)精准摸排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情况,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儿童纳入保障,确保“应保尽保”。
(三)各地要确保在2023年3月底之前完成全部提标工作,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将加强对落实情况的监督,工作进展缓慢的将予以通报。
芜湖市民政局 芜湖市财政局
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