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中约谈有关社会组织的通知-心得棋牌

发布时间:2022-08-08 11:26信息来源: 芜湖市民政局阅读次数:编辑:向世旭 字体:【  】

各有关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

开展年度检查是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的法定职责,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年度检查是社会组织的法定义务。今年3月份,市民政局印发《关于开展市级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2021年度检查的通知》,要求各市级社会组织于2022315日至630日参加年度检查。截至715日市民政局公示年度检查结论,仍有少数社会组织未按规定接受年度检查,造成一定社会影响,制约了我市社会组织规范有序发展。

为进一步加强市级社会组织监督管理,促进我市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等法规、规章规定,按照民政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执法约谈工作规定(试行)》要求,决定对未参加2021年度检查的市级社会组织进行集中约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约谈对象

芜湖市民政局登记的,未参加2021年度检查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约谈时间

2022年8月12日上午8:30

三、约谈地点

市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服务中心(北京东路国家级广告产业园

华美达酒店14楼)

四、参加人员

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执法人员未参加2021年度检查的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或其他负责人(每家社会组织限1人)。

五、有关要求

1.请各有关业务主管单位及时将本通知要求传达到本单位业务主管的有关社会组织,督促其按通知要求接受约谈。

2.参加约谈人员应按时到达指定地点。约谈对象法定代表人无法参加的,可以授权其他负责人(指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院长、校长等)参加,并提供本组织盖章或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书(模板见附件2)。约谈期间,被授权人全权代表约谈对象处理有关事项,签署《整改承诺书》,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约谈对象承担。

3.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约谈前,工作人员现场查验参加约谈人员健康码及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标识)。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人员及近14日内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及境外旅居经历的人员,或与上述人员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约谈。

4.参加约谈人员名单于2022年8月11日12:00前报送至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法定代表人授权其他负责人参加的,同时报送授权书扫描文件。

联系电话:0553-3832259、邮箱:whsmzsgj@126.com

 

附件:1.

      2.

3.

4.

 

      

 

 

2022年8月8日